浙江全省“兩證整合”12月起正式實施
在企業享受“五證合一”商事制度改革紅利后,全省個體工商戶也將迎來商事制度改革的利好消息,記者從浙江省工商局獲悉,12月1日起,全國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將實施“兩證整合”登記制度,開個小店將徹底告別跑了工商跑稅務時代。
據了解,為盡量減少改革前登記的個體工商戶的負擔,與企業“五證合一”改革時設立過渡期不同,此次改革對2016年12月1日前成立的個體工商戶沒有規定過渡期。對于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或主動要求換照的個體工商戶,工商部門換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對于改革實施前暫未取得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繼續有效,各地工商、稅務部門鼓勵個體工商戶主動換領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但不做強制性要求。對已領取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且在稅務機關辦理過涉稅事項的個體工商戶,其申請注銷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稅務機關出具的《清稅證明》。
省工商局企業注冊處工作人員介紹,目前省工商局已對此次改革作了系統部署,涉及改革的人員、技術、裝備保障已到位,辦事群眾可到各地個體工商戶登記窗口咨詢了解相關業務。
總之,再過幾天,我省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正式實施!小編專門整理了“兩證整合”登記制度改革問題解答,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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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
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登記制度是指將個體工商戶登記時依次申請,分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稅務部門核發稅務登記證,改為一次申請、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一個加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以下簡稱“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通過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公民只需填寫“一張表”,向“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辦理個體工商戶工商及稅務登記的登記制度。
2、“兩證整合”的適用范圍?
“兩證整合”適用于個體工商戶,包括港澳居民、臺灣居民、臺灣農民設立的個體工商戶。
3、“兩證整合”政策的文件名稱是什么?
工商總局、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法制辦四部門于2016年8月29日制定并發布了《關于實施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的意見》(工商個字【2016】167號),是這項改革的主要政策文件。
4、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登記制度
改革的目標是什么?
通過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將由工商行政管理、稅務部門分別核發的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改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一個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同時,實現工商、稅務部門的個體工商戶數據信息實時共享。
5、2016年12月1日前設立的個體工商戶
如何辦理“兩證整合”?
可以向工商(市場監管)部門申請換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請帶好以下材料:
經營者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變更(換照)登記申請書》
經營者的身份證復印件
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委托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經營者簽署的《委托代理人證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另外還可以在變更登記同時換領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哦。
6、“兩證整合”后,
未換發的證照可以用到什么時候?
暫未取得加載統一代碼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繼續有效。
7、換發營業執照后,
注冊號變成了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是否有相關證明文件?
換領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后,可以要求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出具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啟用證明。
8、實行“兩證整合”后,
是否啟用新的申請表格和提交資料目錄?
實行“兩證整合”后,個體工商戶登記啟用新的申請表格和提交材料規范。有關表格及規范可登陸浙江省工商局門戶網站http://gsj.zj.gov.cn“兩證整合”專欄下載,也可到全省各級登記機關窗口領取。
9、新開業及領取了統一代碼執照的個體工商戶
如何辦理涉稅事宜?
新開業及領取了統一代碼執照的個體工商戶,應持營業執照到稅務機關辦理涉稅事宜,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按期申報、繳納稅款。其中,新開業個體戶可在經營地稅務機關接受納稅輔導,申請辦理發票、稅收優惠等相關業務。
10、個體工商戶換發加載統一代碼營業執照后,
是否需要前往稅務機關辦理相關涉稅事宜?
換領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應盡快聯系稅務機關辦理啟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相關涉稅業務(如變更發行稅控設備等)。
11、實行“兩證整合”后,
個體工商戶注銷登記時,
是否要先進行清稅申報?
持有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且已在稅務機關辦理涉稅事項的個體工商戶,應于申請注銷登記時,完成清稅申報,并向登記機關提交稅務機關出具的《清稅證明》。其他個體工商戶仍按原規定辦理注銷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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