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先照后證”事中事后監管 浙江工商已著手五件事
明確監管職責,理清職責邊界
按照國務院確定的“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處理好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的關系,明確監管職責,理清職責邊界,確保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監管的事項有人管。
做優做強“一平臺兩系統”
“一平臺兩系統”是指浙江企業信息交換共享平臺、浙江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浙江企業信用監管警示系統。浙江省工商局將在省政府“一張網”的總體架構下,集中力量積極推進“一平臺兩系統”的建設,爭取在年底前實現工商部門、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及其他部門之間信息實時傳遞和無障礙交換。
加強信用聯合懲戒
依托浙江企業信用監管警示系統,浙江工商部門將企業信息公示與企業信用監管結合起來,依據信用分類、風險等級、監管職能不同,對企業實施信用分類監管;推動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健全跨部門聯動響應機制,制定失信懲戒清單,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等失信主體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加強市場監管風險監測防范
運用大數據技術開展智能分析,逐步建立起市場主體監管風險動態評估機制,通過對工商數據的深入挖掘、綜合研判和應用,多維度、全方位做好企業信息特別是年報信息的綜合分析利用。
努力構建多元參與、社會共治的市場監管格局
通過引導市場主體加強自治,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定期開展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依法經營的法律培訓、企業信息聯絡員的信息與信用管理培訓,鼓勵支持企業參加信用管理示范企業培育認定活動。今后還將發揮專業化組織的監督作用,支持各類社會組織、專業服務機構、調解組織參與市場監督;積極發揮行業協會、商會的引導規范作用和輿論監督、社會監督的作用,共同構建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群眾監督與政府監管相結合的市場監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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