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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哪些條件的一般納稅人可以轉小規模納稅人

          2018-04-28 11:05:21      點擊:

          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問題


          對于這個問題,我會做兩項內容的介紹:


          第一項:從高統一小規模納稅人年銷售額標準的考慮

          第一,簡化稅制。目前三檔小規模納稅人標準,制度設計過于復雜。在三次產業融合發展的大背景下,納稅人混業經營越來越普遍,行業屬性越來越模糊,誰應該執行50萬的標準、誰又應該執行80萬、500萬的標準,實際執行中劃分較為困難,容易引發稅企爭議。因此,從簡化和優化稅制的角度出發,有必要對現行的三檔標準加以整合。


          第二,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從增值稅的稅收實踐來看,給予納稅人尤其是規模較小的納稅人一定的選擇權,由納稅人自主選擇成為一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是一項納稅人非常歡迎的政策。通過將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統一提高到500萬元,并在今年年底之前,允許已經按較低標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可以讓更多的小微企業享受簡易計稅帶來的辦稅便利和減稅紅利,從而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


          第二項: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需要注意的事項


          第一,哪些一般納稅人可以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大家應該已經注意到,18號公告第一條對可以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的條件進行了界定,只有兩個條件同時滿足,才可以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條件一:只有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三條和《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的有關規定登記的一般納稅人,可以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对鲋刀悤盒袟l例》第十三條規定的是,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小規模納稅人,應當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沒超過規定標準的,如果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也可以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对鲋刀悤盒袟l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的是,工業50萬、商業80萬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兩個條款聯系起來理解,也就意味著按照工業50萬、商業80萬的標準登記的一般納稅人,包括強制登記和自愿登記的一般納稅人,都可以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從另一個角度來理解,此次允許轉登記的,不包括按照500萬元的標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營改增企業。


          條件二: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下同)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下同)累計應稅銷售額沒有超過500萬元。


          再強調一遍,只有上述兩個條件同時滿足的一般納稅人,才可以轉登為小規模納稅人。同時,只有2018年5月1日以前就已經登記的一般納稅人,才可以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5月1日以后新登記的一般納稅人,并不符合第一個條件的規定,不屬于可轉登記的范圍。


          第二,納稅人什么時候可以轉登記。


          符合轉登記條件的納稅人,是否由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是由納稅人自主選擇的,轉登記的程序也是由納稅人發起的。但是,大家要注意,此項政策的執行時間是2018年5月1日,停止時間是2018年12月31日。也就是說,符合條件的一般納稅人如果需要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在2018年5月1日到12月31日,這8個月的期間里,都可以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轉登記手續。換言之,5月1日前和12月31日后,不可以辦理轉登記手續。


          第三,轉登記后從什么時候開始按照簡易計稅方法納稅。

          18號公告規定,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后,自轉登記日的下期起,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轉登記日當期仍按照一般納稅人的有關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理解本條規定,重點在“下期”、“當期”。


          所謂“下期”、“當期”,指的都是稅款所屬期,這是《增值稅暫行條例》中的基本概念,不用過多解釋。但是,由于有按月和按季兩種納稅期限,本條在實際執行中可能就會遇到幾種不同的情況,應該按照本條規定的基本原則分別處理。


          第一種情況是,原來按月納稅,轉登記后繼續按月納稅。這種情況非常簡單,轉登記日的當月,仍按照一般納稅人的規定納稅,從次月起改為簡易計稅。


          第二種情況是,原來按月納稅,轉登記后改為按季納稅。由于大多數地區對小規模納稅人實行按季納稅,因此這種情況可能會非常多。對此,轉登記日的當月,仍應該按照一般納稅人的規定納稅,從轉登日的次月起,改為簡易計稅,按季繳納。比如,轉登記日的所屬月份為7月份,納稅人在7月仍按照一般納稅人的規定納稅,從8月起,改為簡易計稅,按季繳納,8-9月份實現的稅款,在10月申報期申報繳納。


          第三種情況是,原來按季納稅,轉登記后繼續按季納稅。這與第一種情況一樣,轉登記日的當季,仍按照一般納稅人的規定納稅,從下一個季度起改為簡易計稅。


          第四種情況是,原來按季納稅,轉登記后改為按月納稅。這種情況我們判斷基本不會出現。如果有,在轉登記日的當季,仍按照一般納稅人的規定納稅,從下一個季度的首月起改為按月簡易計稅。


          第四,未抵扣的進項稅額如何處理。


          近些年來,增值稅的管理都是盡量擴大一般納稅人的隊伍,包括《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在內的相關政策規定,都不允許一般納稅人再轉為小規模納稅人。此次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并允許已經按較低標準登記的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可以說是一項全新的政策,沒有可借鑒的成熟做法,許多新的問題需要研究處理,其中,轉登記納稅人未抵扣的進項稅就是其中的重點。


          通常情況下,大家可能認為,未抵扣的進項稅應該做進項稅轉出處理,直接調增企業的成本費用。這樣做雖然簡單,但是存在較多的問題。一是,未抵扣的進項稅是企業的權益,轉入成本費用也就意味著不能再進行抵扣,對企業不利。二是,轉登記納稅人在今后可能還會對轉登記前的業務進行調整,包括退貨、折扣等,也包括稽查補稅、自查補稅等,都需要將未抵扣的進項稅納入計算,以更大程度地維護納稅人的權益。三是,一些出口企業還需要將未抵扣的進項稅申請退稅。因此,繼續核算未抵扣的進項稅是有必要的。


          如何核算未抵扣的進項稅,有幾種方案可供選擇。比如,可以要求納稅人設立臺賬進行管理,按月報送稅務機關;也可以調整申報表,增加相關欄次要求納稅人按月填報。但是這兩種方案都會增加納稅人的核算負擔,不是最優的選擇。經過反復斟酌研究,我們最終確定,轉登記納稅人尚未申報抵扣的進項稅,以及轉登記日當期的期末留抵稅額,計入“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科目核算,這樣做,既可滿足需要,又簡便易行,不增加納稅人負擔。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隨著轉登記納稅人對轉登記前的業務進行調整,未抵扣的進項稅將是一個動態變化的數據,納稅人應準確核算,稅務機關也應做好輔導,重點關注,共同防范涉稅風險。具體規定在18號公告中已經寫明,這里就不再重復了。


          第五,轉登記納稅人如何調整轉登記前的業務。


          納稅人轉登記之后,已經成為小規模納稅人,需要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的相關規定進行涉稅核算。但是,其在一般納稅人期間發生的銷售或者購進業務,有可能因為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需要進行調整。這種情況下,如果要求轉登記納稅人在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申報的同時,再填報一張一般納稅人申報表,將會極大增加納稅人核算的復雜性。因此,18號公告規定,轉登記納稅人發生上述業務,應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調整一般納稅人期間最后一期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應納稅額。


          需要特別強調的是,調整一般納稅人期間最后一期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并不是要求納稅人重新核算最后一期的涉稅數據并填報一般納稅人申報表。納稅人根據業務的實際情況,對一般納稅人期間最后一期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進行調整后,和原來的申報結果相比,可能會產生少繳稅款,也可能會產生多繳稅款,都不需要重新填報一般納稅人申報表,而是并入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當期的應納稅額中處理,在小規模納稅人申報表中填列。這一點需要大家注意。


          第六,轉登記納稅人如何開具發票。

          轉登記納稅人在發票開具方面,也有一些特殊情況需要處理,18號公告都有相應的規定,我在這里再幫助大家梳理一下:


          首先,轉登記納稅人自轉登記日的下期起,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應當按照征收率開具增值稅發票。


          其次,為了解決納稅人開具專用發票方面的實際需要,給納稅人提供更多便利,對于在一般納稅人期間已經領用稅控裝置并進行了票種核定的轉登記納稅人,在轉登記后可以繼續自行開具專用發票,不受稅務總局目前已經推行的小規模納稅人自開專用發票試點行業的限制。


          再次,轉登記納稅人在一般納稅人期間發生的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需要開具紅字發票、換開發票、補開發票的,一律按照原來適用的稅率或者征收率開具。


          第七,轉登記納稅人是否永遠屬于小規模納稅人。


          此次在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同時,允許已經按較低標準登記的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是給予納稅人充分的選擇權,納稅人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自行選擇適宜的計稅方式繳納增值稅。但是,這并不意味著此類納稅人在轉登記后永遠屬于小規模納稅人。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轉登記納稅人今后如果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和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就應當登記為一般納稅人,而且,轉登記納稅人按規定再次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也不能再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轉自國家稅務局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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