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名牌產品申請 湖州名牌產品復評申請
湖州市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辦公室
湖名推辦〔2017〕 1 號
關于開展2017年湖州名牌產品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辦公室:
為深入實施名牌戰略,扎實推進質量強市建設,充分發揮名牌戰略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推動作用。根據《湖州名牌產品認定和管理辦法》(湖政辦發〔2010〕55號)規定,決定開展2017年湖州名牌產品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1、符合申報條件的工業產品、農業產品、服務產品和塊狀產業。
2、2017年有效期到期復評的湖州名牌產品。
二、申報條件
1、申報湖州名牌產品必須符合《湖州名牌產品認定和管理辦法》規定的申請條件。
2、申報工業名牌的產品2016年度銷售收入應達到4000萬元以上、創利稅400萬元以上,高新技術產品適當降低,其中:屬于行業“隱形冠軍”的小微企業或具有50年以上品牌的傳統文化特色產品生產企業可不受銷售規模限制;申報農業名牌的產品2016年度銷售收入應達到500萬元以上,創利稅50萬元以上;申報服務業名牌的產品應達到《2017年申報湖州服務名牌規模要求》(見附件1);申報區域名牌的塊狀產業2016年度銷售總產值應達到20億元以上或占全國同類產品市場的15%以上。
3、申報工業名牌的產品商標須在2015年5月31日前注冊;申報農業名牌的產品商標須在2017年5月31日前注冊;申報服務業名牌的產品商標須在2017年5月31日前注冊或正式受理注冊;申報區域名牌的塊狀產業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須在2017年5月31日前注冊或正式受理注冊。
4、申報湖州名牌的工業產品,關鍵指標可以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的應采標,申報企業應導入實施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申報湖州名牌的食品類產品要求連續3年在各級質量監督抽查中合格,申報材料中應提供連續3年合格的質量監督抽查報告。嚴格控制印染、造紙、制革、化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業,技術含量不高、附加值較低的傳統行業和藥品、食品等質量安全風險程度較高行業的名牌數量。
三、評價認定
(一)優先評價認定條件
凡申報產品符合湖州名牌產品申報條件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予以優先評價認定。
1、列入“兩金(金象金牛)”、“雙高(高科技、高成長)”或“三強(質量強、標準強、品牌強)”培育企業生產的產品。
2、獲得政府質量獎、卓越績效管理驗收達標或精細化管理示范企業生產的產品。
3、獲得發明專利、省部級以上科技進步獎、列入國家重點新產品、國家火炬計劃項目或參與國家(行業)標準制修訂的產品。
4、通過HACCP或ISO22000認證的食品類生產企業生產的產品。
5、來自農業標準化示范園區,對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有較大影響的市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生產的農產品。
6、來自休閑旅游、現代物流、文化創意、現代商貿、服務外包等市級以上服務業優強企業提供的服務產品。
(二)不予評價認定條件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評價認定(以市級有關部門出具意見為準):
1、申報產品申報數據達不到2017年湖州名牌申報條件的;
2、企業注冊商標不符合要求或存在相關糾紛的;
3、申報企業近三年(2015-2017年,下同)內有被國家、省、市級質量監督檢查判為不合格經歷的,或因重大質量問題遭到索賠、退貨的;
4、申報企業近三年內發生過重大質量、安全責任事故,接受主管部門處理的;遭到顧客、消費者質量投訴多,反映的質量問題嚴重,經查證屬實的;
5、申報企業近三年內發生過重大環境污染事件或違反環保法律法規被環保行政主管部門處罰的;
6、申報企業近三年內因有稅務違法違規問題受到行政處罰,且性質嚴重的;
7、申報企業2015-2016年連續二年發生嚴重經營性虧損的;
8、申報產品數據與統計核查數據嚴重不符,超過100%以上的。
(三)評價認定程序
湖州名牌產品評價認定按照以下程序進行:確定申報范圍--印發申報通知—企業自愿申報—縣區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辦公室初審推薦—市級有關部門核查—材料審核及專業評價—提出建議名單—市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辦公室審議確定初選名單—公示—報請市政府發文公布—頒發證書及獎牌。
(四)評價認定方式
湖州名牌評價總分為100分,主要內容包括“市場評價”、“質量評價”、“效益(品牌)評價”和“發展評價”四個方面。評價過程中的具體指標和數據主要來自企業或組織的申報材料,但專業評價組必要時可以采取實地考察等方式,采集評價所需的信息資料,按照《2017年湖州名牌產品(工業類、農業類、服務業類)專業評價記錄表》(見附件2-4)或《2017年湖州區域名牌專業評價記錄表》(見附件5)進行打分評價。市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辦公室依據評價得分情況和市級部門審核意見確定建議名單提交市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審定。
四、進度安排
1、申報階段:4-6月份,由各縣區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辦公室組織企業或有關單位自愿申報,提交申報材料。
2、評價階段:7-10月份,由市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辦公室組織材料審查、專業評價和必要時企業現場核查,根據評價情況,商議確定提交市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討論的建議名單。
3、認定階段:11-12月份,由市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審議確認當年湖州名牌產品初選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報請市政府發文發布。
五、申報工作要求
1、申報企業或組織自愿到各縣區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或質量技術監督局)申報,各縣區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辦公室根據名牌培育發展規劃,積極組織本地區符合湖州名牌產品申報條件的企業或組織申報。
2、新申報2017年湖州名牌產品的企業或組織填寫《2017年湖州名牌產品申請表》(見附件6)或《2017年湖州區域名牌申請表》(見附件7),并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和文字說明材料。申請材料包括書面申請材料(一式兩份)和電子申請材料(3寸光盤一份)。書面申請材料必須符合附件6規定的版式要求;電子申請材料(3寸光盤)應單獨包裝,不得附在申請材料中,光盤外包裝應標明申報產品名稱、企業名稱、商標名稱和所屬縣區。
3、2017年到期復評的湖州名牌產品,僅需填寫《2017年湖州名牌產品申請表》或《2017年湖州區域名牌申請表》,無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申請材料包括書面申請材料(一式兩份)和電子申請材料(3寸光盤一份)。
4、湖州名牌產品申請材料應如實填寫,申報數據如有不實反映,一經查實,不再受理該企業的湖州名牌產品申請。申請表表式可登陸湖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網站http://www.hzzjj.gov.cn下載。不接收任何不符合版式、格式和內容要求的申請材料。
5、各縣區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辦公室應對企業或組織的申請材料(含復評產品)進行認真審查把關,對符合申報條件的申請材料簽署推薦意見后上報。
6、各縣區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辦公室要對本地區申報湖州名牌的有關數據進行統計,并分別填寫《2017年申報湖州名牌產品匯總表》(見附件8-11)、《2017年申報湖州名牌產品企業或組織聯系匯總表》(見附件12)。推薦企業或組織的申請材料和有關表格(表格要求書面和EXCEL電子表各一份),于6月10日前集中報送至市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辦公室(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質量與標準化處,聯系人:倪曉慧,電話:2523023),逾期不予受理,申請材料上報后不得更換。
附件:1、2017年申報湖州服務名牌規模要求
2、2017年湖州名牌產品專業評價記錄表(工業產品)
3、2017年湖州名牌產品專業評價記錄表(農業產品)
4、2017年湖州名牌產品專業評價記錄表(服務產品)
5、2017年湖州名牌產品專業評價記錄表(區域塊狀產業)
6、2017年湖州名牌產品申請表
7、2017年湖州區域名牌申請表
8、2017年申報湖州名牌產品匯總表(工業產品)
9、2017年申報湖州名牌產品匯總表(農業產品)
10、2017年申報湖州名牌產品匯總表(服務產品)
11、2017年申報湖州名牌產品匯總表(區域塊狀產業)
12、2017年申報湖州名牌產品企業或組織聯系匯總表
湖州市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4月26日
附件1:
2017年申報湖州服務名牌規模要求
附件6:
(封面)
產品名稱:
企業名稱:(蓋公章)
所 在 地: 縣(區) 鄉鎮(街道)
填表日期 年 月
說 明
一、基本版式要求
1、一個產品對應一份材料。
2、所有申請材料一律使用統一的申請表。使用標準A4紙(210mm×297mm),雙面打印。申請表封面及封底統一使用藍色,不采用硬皮材質,沿長邊裝訂。
3、材料內容采用仿宋四號字體,頁碼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頁,位于頁腳的外側。
4、在材料側脊由上到下打印申報產品的名稱、商標和企業名稱。
5、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復印件或圖形掃描件,應保證內容清楚。
二、填表說明
1、表1 由申報湖州工業或農業名牌產品的企業填寫,表2由申報湖州服務名牌的企業填寫。表中欄目內容如空缺,填寫“無”或用“/”表示;欄目如留空太小,可另附詳細材料說明。
2、表1-2、表2-2中“申報產品顧客滿意度”情況,可以用近兩年省或市有關調查機構的評價結果,也可以用企業自身開展顧客滿意度調查的材料。
3、表3 中:推薦理由主要填寫:
◆申報產品的實物質量水平評價(指產品的主要性能指標與國內外先進水平的對照情況);
◆申報產品近三年監督抽查是否合格的情況;
◆對申報企業質量管理狀況的評價意見;
◆對申報企業安全生產、清潔生產、自主創新、可持續發展情況的評價意見。
4、申報傳統文化特色名牌產品,須在封面“產品名稱”后面加括號標注“傳統文化特色產品”。證明材料中應注明申報產品專用品牌的生產歷史及見證材料。
5、有關指標解釋:
a、企業成本費用利稅率(%)
=(利潤總額+稅金總額)/成本費用總額Í100%
b、總資產貢獻率(%)
=(利潤總額+稅金總額+利息支出)/平均資產總額Í100%
c、全員勞動生產率
=(工業增加值/全部職工平均人數 )×(12/累計月數)×100%
d、質量損失率
=(內部損失成本+外部損失成本)/工業總產值×100%
e、新產品產值率(%)
=當年新產品產值/當年工業總產值Í100%
目 錄
一、企業申報湖州名牌產品綜述 ……………………………… |
第 頁 |
二、表1-企業基本情況表(工業、農業產品)………………… |
第 頁 |
三、表2-企業基本情況表(服務產品)………………………… |
第 頁 |
四、表3-縣區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推薦意見 ………………… |
第 頁 |
五、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或掃描件)……………………… |
第 頁 |
1.企業全貌、申報產品生產線及申報產品的照片 ……… |
第 頁 |
2.企業營業執照及注冊商標證書 ………………………… |
第 頁 |
3.其他基本證書(包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證書、食品生產許可證證書、3C認證證書、計量器具、特種設備等制造許可證證書、出口質量許可證證書、其他強制性認證或許可產品證書等) …………………………………… |
第 頁 |
4.縣區級以上統計部門出具的近二年銷售額證明 ……… |
第 頁 |
5.縣區級以上稅務部門(國稅、地稅部門)出具的近二年納稅額證明 ……………………………………………… |
第 頁 |
6.獲名牌產品證書…………………………………………… |
第 頁 |
7. 列入金象金牛、雙高或三強培育企業證明 ……………… |
第 頁 |
8. 獲政府質量獎、卓越績效管理達標或精細化管理示范企業證書或證明……………………………………………… |
第 頁 |
9.獲著名商標證書…………………………………………… |
第 頁 |
10.獲中華老字號證書 ……………………………………… |
第 頁 |
11.獲市重點骨干企業、市農業龍頭企業、市服務業優強企業證書 …………………………………………………… |
第 頁 |
12.獲有機、綠色或無公害農產品證書 …………………… |
第 頁 |
13. 體系認證(包括有效期內的質量體系認證、環境體系認證、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HACCP或ISO22000認證、GAP認證等)…………………………………………… |
第 頁 |
14.有效期內的專利清單及證書 …………………………… |
第 頁 |
15.縣級以上質監部門出具的申報產品采標證書或采標證明、申報產品執行標準首頁復印件 …………………… |
第 頁 |
16.申報產品近二年主要性能指標檢測報告(食品提供近三年的質量監督抽查報告) ……………………………… |
第 頁 |
17.質量專業技術人員清單及職業資格證書………………… |
第 頁 |
18.企業近二年有關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 |
第 頁 |
19.企業參加地方、行業以及國家標準制修訂的證明材料… |
第 頁 |
20.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 |
第 頁 |
21.企業獲技術(研發)中心證書 ………………………… |
第 頁 |
22.高新技術產品、火炬計劃項目、新產品證書 ………… |
第 頁 |
23.科技進步獎證書 ………………………………………… |
第 頁 |
24.申報產品獲節能產品、環保產品證書 ………………… |
第 頁 |
25.顧客滿意度測評報告……………………………………… |
第 頁 |
26.首席質量官任命文件……………………………………… |
第 頁 |
27.申報傳統文化特色名牌產品文字說明及相關證明材料… |
第 頁 |
28.小微企業中行業“隱形冠軍”的相關證明材料……………… |
第 頁 |
29.申報農業名牌產品種植或養殖基地規模證明 …………… |
第 頁 |
30.政府頒發的其他榮譽證書 ………………………………… |
第 頁 |
31.申請表表1、表2中有關需附件說明的文字材料…………… |
第 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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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湖州名牌產品綜述
(限3000字左右)
(企業簡介、申報產品主要特性及用途、市場開拓、產品質量、技術創新、注冊商標、品牌建設、標準體系建設、人才隊伍建設、經濟效益、環境效益等情況。) |
表1-1 企業基本情況表(工業、農業產品)
企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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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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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注冊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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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代碼(或社會信用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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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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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及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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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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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及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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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產品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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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代碼(4位)及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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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產品注冊商標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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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產品商標注冊人及注冊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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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行業“隱形冠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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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傳統文化特色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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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列入金象金牛培育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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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政府質量獎稱號級別、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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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列入“雙高”培育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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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卓越績效管理驗收達標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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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列入“三強” 培育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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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精細化管理示范企業級別、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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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性認證或許可證書名稱及獲證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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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名牌產品級別、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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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著名商標級別、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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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中華老字號級別、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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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高新技術企業級別、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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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企業技術(研發)中心級別、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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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工業行業龍頭骨干企業、重點骨干企業級別、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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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農業龍頭企業級別、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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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擔農業標準化示范項目級別、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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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有機、綠色或無公害農產品名稱、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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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2 企業基本情況表(工業、農業產品)
評價指標及評價內容 |
2015年 |
201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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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市場評價 |
總體水平 |
申報企業總銷售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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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產品總銷售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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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 創匯水平 |
申報企業出口額(萬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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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產品出口額(萬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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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規模水平 |
企業總資產規模(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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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植或養殖基地規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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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客評價 |
申報產品顧客滿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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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質量評價 |
實物 質量 水平 |
申報產品執行的標準及標準水平 |
(填寫申報產品執行標準的編號、名稱)(采標證書或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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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產品的實物質量指標 |
(填寫申報產品主要質量指標的名稱和檢測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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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 保證 能力 |
企業質量保證體系建設情況 |
(用附件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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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售后服務情況 |
(用附件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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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系認證(包括質量體系認證、環境體系認證、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HACCP或ISO22000認證、GAP認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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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內中高級職稱人數 |
(用附件列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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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內通過質量管理知識培訓人數 |
(用附件列清單) |
|||
企業設立首席質量官情況 |
(附首席質量官任命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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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職工總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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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3 企業基本情況表(工業、農業產品)
評價指標及評價內容 |
企業實際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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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導入卓越績效模式、全面質量管理、精細化管理、精益生產、5S管理、六西格碼、FEMA、QFD、DOE、TRIZ、業務流程重組、(QCC)品質管理圈、防錯法、甘特圖、網絡圖、顯著性分析、方差分析、回歸分析、實驗設計、統計過程控制、KPI績效管理等各種有效的質量管理方法情況 |
(填寫導入質量管理方法的名稱及時間)(附相關證明材料,如:與相關咨詢機構簽訂技術服務合同的復印件) |
||
三
效益評價 |
利稅狀況 |
內 容 |
2015年 |
201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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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利稅狀況(萬元) |
企業納稅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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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凈利潤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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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凈利潤增長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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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水平 |
企業成本費用利稅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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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資產貢獻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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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員勞動生產率(萬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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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損失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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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發展評價 |
研發投入 |
企業新產品產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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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研發費用占總銷售收入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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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知識產權 |
申報產品獲得科技進步獎情況 |
(填寫獲獎名稱、等級、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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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產品獲高新技術產品、火炬計劃項目、新產品等情況 |
(填寫項目名稱、等級、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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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產品獲得專利名稱及項數 |
(填寫專利名稱、項數) |
||||
企業參加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制修訂情況 |
(填寫參加制定標準級別、名稱、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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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宣傳 |
在主要媒體、城市廣告等方面的宣傳情況 |
(附件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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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榮譽 |
政府頒發的其他榮譽證書 |
(填寫證書名稱、頒發單位、時間) |
表2-1 企業基本情況表(服務產品)
企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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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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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注冊資金 |
|
企業代碼(或社會信用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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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人代表 |
|
聯系電話及手機 |
|
聯系人 |
|
聯系電話及手機 |
|
申報服務產品名稱 |
|
行業代碼(4位)及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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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產品注冊商標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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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產品商標注冊人及注冊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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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內通過質量管理知識培訓并獲證的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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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職工總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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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取得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持有的相關證照情況 |
(填寫有效期內證照名稱、發證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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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過程經營或使用屬于國家強制管理產品情況 |
(用附件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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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實施服務標準化工作情況 |
(填寫企業所執行的服務標準或規范編號、名稱) |
||
企業參與地方、行業、國家標準制修訂情況 |
(填寫企業參與制修訂服務行業標準級別、名稱、時間) |
||
有效期內的體系認證情況 |
(填寫證書名稱、認證范圍、認證時間、發證機構) |
||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情況 |
(用附件說明) |
||
品牌建設情況 |
(填寫獲著名商標、中華老字號等品牌名稱、級別、時間) |
||
售后服務管理制度 |
(填寫售后服務管理制度建設、服務流程設置、售后服務熱線等) |
||
特色服務項目創新 |
(填寫特色服務項目名稱,具體用附件說明) |
||
商業模式創新情況 |
(填寫企業在移動互聯、云計算、云平臺、三網融合、電子商務、產業鏈(價值鏈)協同發展、創意營銷等商業模式創新情況) |
||
獲榮譽、證書、標志情況 |
(填寫所獲榮譽、證書、標志名稱及年份) |
||
采用何種先進質量管理方法 |
(如卓越績效模式、5S管理、6σ管理、精益管理等) |
表2-2 企業基本情況表(服務產品)
年 份 評價指標及評價內容 |
2015年 |
201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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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總營業收入(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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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產品營業收入(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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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產品營業收入市內同行業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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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經營面積(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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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店或網點設置情況(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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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業 利稅狀況 |
企業納稅總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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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利潤總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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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產品利稅狀況 |
申報產品納稅總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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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產品利潤總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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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規模 |
總資產(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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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固定資產(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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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成本費用利稅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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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總資產貢獻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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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服務產品顧客滿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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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服務及企業廣告宣傳費用(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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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服務產品投訴情況 |
全年投訴數(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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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受理滿意解決數(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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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縣區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推薦意見
負責人: (蓋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7:
(封面)
申報區域名牌名稱:
主導產品名稱:
申請機構(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說 明
一、版式要求
1.申報材料裝訂成冊,不分上下冊。
2.申報材料一律使用統一的申請表,頁面為標準A4 紙(210mm×297mm),雙面打印。申請表封面及封底統一使用藍色,不采用硬皮材質,沿長邊裝訂。
3.材料內容采用四號仿宋字體,頁碼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頁,位于頁腳外側。
4、在材料側脊由上到下打印申報區域名牌的名稱、商標和申請機構名稱。
5.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復印件或圖形掃描件,應保證內容清楚。
二、填寫要求
1.若表中填寫位置不夠,可以另附詳細材料,并在表中注明頁碼。
2.表2中“產品和原材料執行標準情況”欄目是指產業集群所有的最終產品和采用的原材料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的情況。對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的,是指產業集群內的企業制定并執行行業協會標準或企業聯盟標準的情況。
3.表3推薦意見包括:產業和產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相關法律法規情況,主導產品實物質量近三年監督抽查和出口商品檢驗情況,自主創新能力建設情況,行業協會建設情況和產業集群所在政府推進區域品牌建設情況等。
4.有關指標解釋:
成品出口外匯凈收入-原料外匯成本
出口創匯率(%)= ×100%
原料外匯成本
其中,原料外匯成本是進口的CIF價,出口外匯凈收入是出口的FOB價。
目 錄
一、申報湖州區域名牌綜述 ……………………………………………… |
第 頁 |
二、表1 基本情況 ……………………………………………………… |
第 頁 |
三、表2 申報及綜合評價表 …………………………………………… |
第 頁 |
四、表3 縣區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推薦意見 ……………………… |
第 頁 |
五、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或掃描件)……………………………… |
第 頁 |
1、申報組織法人資格證書…………………………………………… |
第 頁 |
2.注冊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證書 ………………………………… |
第 頁 |
3.獲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證書 ……………………………………… |
第 頁 |
4.縣區級以上統計部門出具的銷售總量、銷售總額證明 … |
第 頁 |
5.海關或外匯管理部門出具的出口總量、出口總額證明 … |
第 頁 |
6.縣區級以上國稅部門出具的納稅總額證明………………… |
第 頁 |
7.縣區級以上地稅部門出具的納稅總額證明………………… |
第 頁 |
8.執行的產品標準和原材料標準首頁復印件………………… |
第 頁 |
9.獲省、市、縣區政府質量獎證書 …………………………… |
第 頁 |
10.獲浙江名牌產品、湖州名牌產品證書 …………………… |
第 頁 |
11.主導產品獲科技獎勵證書 …………………………………… |
第 頁 |
12.區域內重點骨干企業導入卓越績效管理模式相關證明(如與相關咨詢機構簽訂相關技術服務合同的復印件) … |
第 頁 |
13.產業聯盟標準制定實施情況 ………………………………… |
第 頁 |
14.為主制修訂國家、行業、地方標準復印件………………… |
第 頁 |
15.獲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 |
第 頁 |
16.新產品證書(省級以上)……………………………………… |
第 頁 |
17.發明專利證書……………………………………………………… |
第 頁 |
18.區域所在政府實推進區域品牌建設的有關文件(領導機構、實施方案、推進計劃等) ……………………………… |
第 頁 |
19.申請表表1、表2中有關需附件說明的文字材料……… |
第 頁 |
申報湖州區域名牌綜述
(5000字左右)
(介紹產業集群創建區域名牌的基本情況,重點是近二年的生產經營、市場開拓、產品質量、商標注冊、品牌建設、自主創新、產業效益、產業發展和政府推動、配套服務體系建設、監管體系建設、行業協會建設和實施名牌培育質量提升工程等情況。)
|
表1 基本情況
申請機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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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訊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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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及電話 |
|
聯系人及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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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區域名牌名稱 |
|
主導產品名稱 |
|
主導產品種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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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集體商標名稱 |
|
何時注冊 |
|
注冊證明商標名稱 |
|
何時注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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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地理標志 產品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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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保護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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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于 安全認證(CCC) 管理的產品 |
|
獲得安全 認證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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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于食品 質量安全(QS) 市場準入管理的產品 |
|
獲得食品質量 安全市場準入 (QS)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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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于工業 產品生產許可證 管理的產品 |
|
獲得工業產品 生產許可證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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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于制造 計量器具許可證 管理的產品 |
|
獲得制造計量 器具許可證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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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于特種 設備制造許可證 管理的產品 |
|
獲得特種設備 制造許可證情況 |
|
是否屬于出口 質量許可證 管理的產品 |
|
獲得出口質量 許可證情況 |
|
是否屬于出口 食品衛生注冊登記 管理的產品 |
|
獲得出口食品衛生注冊登記情況 |
|
表2-1 申報數據及綜合評價表
評價指標及評價內容 |
2015年 |
201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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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市 場 評 價 |
產 業 規 模 水 平 |
主導產品銷售總量 |
|
|
主導產品總銷售產值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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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占全省同類產品市場 份額(%) |
|
|
||
占全國同類產品市場 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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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 口 創 匯 水 平 |
主導產品出口量 |
|
|
|
主導產品出口額 (萬美元) |
|
|
||
出口創匯率(%) |
|
|
||
居全省同類產業集群 位次 |
|
|
||
二
質 量 評 價 |
實 物 質 量 水 平 |
規模以上企業產品和原材料執行標準情況 |
|
|
企業參加行業、國家以及國際標準制修訂情況 |
|
|||
主導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合格率(%) |
|
|
||
主導產品質量省級定期監督檢查合格率(%) |
|
|
||
主導產品質量市級專項監督抽查合格率(%) |
|
|
表2-2 申報數據及綜合評價表
評價指標及評價內容 |
2015年 |
2016年 |
||
二
質 量 評 價 |
企 業 質 量 基 礎 |
規模以上企業有效導入質量管理方法比率(%) |
|
|
規模以上企業主導產品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比率(%) |
|
|
||
規模以上企業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比率(%) |
|
|
||
規模以上企業有效導入5S管理比率(%) |
|
|
||
重點骨干企業有效導入卓越績效模式比率(%) |
|
|
||
三
品 牌 評 價 |
品 牌 建 設 情況 |
區域品牌宣傳推廣情況 |
|
|
區域品牌知名度和美譽度情況 |
|
|||
自主品牌產品在產業總量中的比重 |
|
|
||
國際知名品牌引入情況 |
|
|||
名 牌 產 品 規 模 |
獲浙江名牌產品、湖州名牌產品情況 |
|
||
獲省、市、縣區政府質量獎情況 |
|
|||
市級以上名牌產品銷售產值占集群同類產品總銷售產值比重(%) |
|
表2-3 申報數據及綜合評價表
評價指標及評價內容 |
2015年 |
2016年 |
||
四
效 益 評 價 |
企業 獲 利 情 況 |
企業利潤總額(萬元) |
|
|
利潤總額增長率(%) |
|
|
||
企 業 納 稅 情 況 |
企業納稅總額(萬元) |
|
|
|
納稅總額增長率(%) |
|
|
||
五
發 展 評 價 |
產業集聚情況 |
企業總數 |
|
|
規模以上企業數量 |
|
|
||
生產要素集聚情況 |
|
|||
建立區域技術開發中心或科技創新服務中心 情況 |
|
|||
新產品研制和開發情況 |
|
|||
主導產品獲得專利情況 |
(附專利號、專利類型、獲得日期、專利簡單描述等內容列表) |
|||
主導產品獲得科技獎勵情況 |
(附主導產品獲獎勵名稱、時間等內容列表) |
|||
研發總投入(萬元) |
|
|
||
占產業集群銷售總收入比重(%) |
|
|
表2-4 申報數據及綜合評價表
評價指標及評價內容 |
2015年 |
2016年 |
||
五
發 展 評 價 |
產 業 配 套 服 務 建 設 情 況 |
聯盟標準制定與實施情況 |
(填寫是否已制定聯盟標準、標準名稱、實施日期、實施目標與推廣工作計劃等。) |
|
規上企業實施聯盟標準比例或使用地理標志保護標志企業比例(%) |
|
|
||
相關產業或產業鏈的發展情況及緊密程度 |
|
|||
產業專業市場或營銷網絡建設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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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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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服務網絡建設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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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業協會建設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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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支持 |
政府相關文件 |
(列出文件名稱、文號等) |
表3 縣區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推薦意見
負責人: (蓋公章)
年 月 日 |
湖名推辦〔2017〕 1 號
關于開展2017年湖州名牌產品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辦公室:
為深入實施名牌戰略,扎實推進質量強市建設,充分發揮名牌戰略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推動作用。根據《湖州名牌產品認定和管理辦法》(湖政辦發〔2010〕55號)規定,決定開展2017年湖州名牌產品申報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1、符合申報條件的工業產品、農業產品、服務產品和塊狀產業。
2、2017年有效期到期復評的湖州名牌產品。
二、申報條件
1、申報湖州名牌產品必須符合《湖州名牌產品認定和管理辦法》規定的申請條件。
2、申報工業名牌的產品2016年度銷售收入應達到4000萬元以上、創利稅400萬元以上,高新技術產品適當降低,其中:屬于行業“隱形冠軍”的小微企業或具有50年以上品牌的傳統文化特色產品生產企業可不受銷售規模限制;申報農業名牌的產品2016年度銷售收入應達到500萬元以上,創利稅50萬元以上;申報服務業名牌的產品應達到《2017年申報湖州服務名牌規模要求》(見附件1);申報區域名牌的塊狀產業2016年度銷售總產值應達到20億元以上或占全國同類產品市場的15%以上。
3、申報工業名牌的產品商標須在2015年5月31日前注冊;申報農業名牌的產品商標須在2017年5月31日前注冊;申報服務業名牌的產品商標須在2017年5月31日前注冊或正式受理注冊;申報區域名牌的塊狀產業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須在2017年5月31日前注冊或正式受理注冊。
4、申報湖州名牌的工業產品,關鍵指標可以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的應采標,申報企業應導入實施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申報湖州名牌的食品類產品要求連續3年在各級質量監督抽查中合格,申報材料中應提供連續3年合格的質量監督抽查報告。嚴格控制印染、造紙、制革、化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業,技術含量不高、附加值較低的傳統行業和藥品、食品等質量安全風險程度較高行業的名牌數量。
三、評價認定
(一)優先評價認定條件
凡申報產品符合湖州名牌產品申報條件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予以優先評價認定。
1、列入“兩金(金象金牛)”、“雙高(高科技、高成長)”或“三強(質量強、標準強、品牌強)”培育企業生產的產品。
2、獲得政府質量獎、卓越績效管理驗收達標或精細化管理示范企業生產的產品。
3、獲得發明專利、省部級以上科技進步獎、列入國家重點新產品、國家火炬計劃項目或參與國家(行業)標準制修訂的產品。
4、通過HACCP或ISO22000認證的食品類生產企業生產的產品。
5、來自農業標準化示范園區,對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有較大影響的市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生產的農產品。
6、來自休閑旅游、現代物流、文化創意、現代商貿、服務外包等市級以上服務業優強企業提供的服務產品。
(二)不予評價認定條件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評價認定(以市級有關部門出具意見為準):
1、申報產品申報數據達不到2017年湖州名牌申報條件的;
2、企業注冊商標不符合要求或存在相關糾紛的;
3、申報企業近三年(2015-2017年,下同)內有被國家、省、市級質量監督檢查判為不合格經歷的,或因重大質量問題遭到索賠、退貨的;
4、申報企業近三年內發生過重大質量、安全責任事故,接受主管部門處理的;遭到顧客、消費者質量投訴多,反映的質量問題嚴重,經查證屬實的;
5、申報企業近三年內發生過重大環境污染事件或違反環保法律法規被環保行政主管部門處罰的;
6、申報企業近三年內因有稅務違法違規問題受到行政處罰,且性質嚴重的;
7、申報企業2015-2016年連續二年發生嚴重經營性虧損的;
8、申報產品數據與統計核查數據嚴重不符,超過100%以上的。
(三)評價認定程序
湖州名牌產品評價認定按照以下程序進行:確定申報范圍--印發申報通知—企業自愿申報—縣區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辦公室初審推薦—市級有關部門核查—材料審核及專業評價—提出建議名單—市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辦公室審議確定初選名單—公示—報請市政府發文公布—頒發證書及獎牌。
(四)評價認定方式
湖州名牌評價總分為100分,主要內容包括“市場評價”、“質量評價”、“效益(品牌)評價”和“發展評價”四個方面。評價過程中的具體指標和數據主要來自企業或組織的申報材料,但專業評價組必要時可以采取實地考察等方式,采集評價所需的信息資料,按照《2017年湖州名牌產品(工業類、農業類、服務業類)專業評價記錄表》(見附件2-4)或《2017年湖州區域名牌專業評價記錄表》(見附件5)進行打分評價。市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辦公室依據評價得分情況和市級部門審核意見確定建議名單提交市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審定。
四、進度安排
1、申報階段:4-6月份,由各縣區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辦公室組織企業或有關單位自愿申報,提交申報材料。
2、評價階段:7-10月份,由市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辦公室組織材料審查、專業評價和必要時企業現場核查,根據評價情況,商議確定提交市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討論的建議名單。
3、認定階段:11-12月份,由市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審議確認當年湖州名牌產品初選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報請市政府發文發布。
五、申報工作要求
1、申報企業或組織自愿到各縣區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或質量技術監督局)申報,各縣區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辦公室根據名牌培育發展規劃,積極組織本地區符合湖州名牌產品申報條件的企業或組織申報。
2、新申報2017年湖州名牌產品的企業或組織填寫《2017年湖州名牌產品申請表》(見附件6)或《2017年湖州區域名牌申請表》(見附件7),并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和文字說明材料。申請材料包括書面申請材料(一式兩份)和電子申請材料(3寸光盤一份)。書面申請材料必須符合附件6規定的版式要求;電子申請材料(3寸光盤)應單獨包裝,不得附在申請材料中,光盤外包裝應標明申報產品名稱、企業名稱、商標名稱和所屬縣區。
3、2017年到期復評的湖州名牌產品,僅需填寫《2017年湖州名牌產品申請表》或《2017年湖州區域名牌申請表》,無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申請材料包括書面申請材料(一式兩份)和電子申請材料(3寸光盤一份)。
4、湖州名牌產品申請材料應如實填寫,申報數據如有不實反映,一經查實,不再受理該企業的湖州名牌產品申請。申請表表式可登陸湖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網站http://www.hzzjj.gov.cn下載。不接收任何不符合版式、格式和內容要求的申請材料。
5、各縣區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辦公室應對企業或組織的申請材料(含復評產品)進行認真審查把關,對符合申報條件的申請材料簽署推薦意見后上報。
6、各縣區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辦公室要對本地區申報湖州名牌的有關數據進行統計,并分別填寫《2017年申報湖州名牌產品匯總表》(見附件8-11)、《2017年申報湖州名牌產品企業或組織聯系匯總表》(見附件12)。推薦企業或組織的申請材料和有關表格(表格要求書面和EXCEL電子表各一份),于6月10日前集中報送至市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辦公室(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質量與標準化處,聯系人:倪曉慧,電話:2523023),逾期不予受理,申請材料上報后不得更換。
附件:1、2017年申報湖州服務名牌規模要求
2、2017年湖州名牌產品專業評價記錄表(工業產品)
3、2017年湖州名牌產品專業評價記錄表(農業產品)
4、2017年湖州名牌產品專業評價記錄表(服務產品)
5、2017年湖州名牌產品專業評價記錄表(區域塊狀產業)
6、2017年湖州名牌產品申請表
7、2017年湖州區域名牌申請表
8、2017年申報湖州名牌產品匯總表(工業產品)
9、2017年申報湖州名牌產品匯總表(農業產品)
10、2017年申報湖州名牌產品匯總表(服務產品)
11、2017年申報湖州名牌產品匯總表(區域塊狀產業)
12、2017年申報湖州名牌產品企業或組織聯系匯總表
湖州市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4月26日
附件1:
2017年申報湖州服務名牌規模要求
序號 |
服務產品類別 |
規模要求 |
|
1 |
商貿流通 |
住宿餐飲 |
2016年營業額2000萬元以上。 |
商品交易市場 |
2016年成交額10億元以上。 |
||
零售 |
2016年營業額5000萬元以上。 |
||
貿易批發 |
2016年營業額1億元以上。 |
||
2 |
休閑旅游 |
旅行社 |
2016年營業額1000萬元以上,接待人次1萬人以上。 |
旅游景點 |
2016年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上,游客接待量10萬人次以上。 |
||
3 |
現代物流 |
物流企業 |
2016年營業額2000萬元以上。 |
4 |
交通運輸 |
出租車 |
客運出租車100輛以上。 |
5 |
信息服務 |
通訊信息 |
2016年營業額2000萬元以上。 |
軟件業 |
2016年營業額1000萬元以上。 |
||
郵政快遞 |
2016年營業額500萬元以上。 |
||
6 |
中介(社會)服務 |
2016年營業額500萬元以上。 |
|
7 |
其他服務業 |
2016年營業額在市內同行業排名前5位,且具較高知名度。 |
附件2: |
|||||||||||||||||
2017年湖州名牌專業評價記錄表(工業產品) |
|||||||||||||||||
申報產品名稱: 申報企業名稱: 總得分: |
|||||||||||||||||
類別 |
序號 |
評價項目 |
評價內容 |
評價要點 |
評價標準 |
標準分 |
評定分 |
評價記錄 |
|||||||||
一、市場評價(25分) |
1.1 |
國內市場水平 |
申報產品2015年、2016年年銷售額 |
對統計部門提供的申報產品2015年、2016年年銷售額進行評價,2015年、2016年年銷售額得分按0.3、0.7的權重加權平均。 |
年銷售額1億元以上(8分)、8千萬元以上(7分)、6千萬元以上(6分)、4千萬元以上(5分)。 |
8 |
|
|
|||||||||
申報產品2016年年銷售量增長情況 |
對統計部門提供的申報產品2016年年銷售量增長情況進行評價。 |
2016年銷售量增長率8%以上(4分)、增長率5%以上(3分)、增長率1%以上(2分)、增長率小于1%(1分)。 |
4 |
|
|
||||||||||||
1.2 |
出口創匯水平 |
申報產品出口量及銷售額 |
對海關部門提供的企業出口數量及出口額情況進行評價。 |
出口創匯100萬美元以上(2分)、有出口創匯(1分)、無(0分)。 |
2 |
|
|
||||||||||
1.3 |
企業規模水平 |
總資產規模 |
對企業總資產規模及同行業排名進行評價。 |
企業總資產規模大且市內同行業領先(5分)、一般(4分)、小(3分)。 |
5 |
|
|
||||||||||
1.4 |
顧客滿意度 |
顧客滿意度測評 |
企業內部開展顧客滿意度調查情況。 |
開展自查并滿意度高(6分)、一般(4-5分),低(2-3分)、未開展(0分)。 |
6 |
|
|
||||||||||
二、質量評價(35分) |
2.1 |
產品采標 |
產品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 |
企業是否獲得采標證書或采標證明。 |
獲得采標證書或采標證明(4分)、未獲得(0分) |
4 |
|
|
|||||||||
2.2 |
實物質量水平 |
申報產品主要性能指標 |
根據近三年產品質量檢測報告,判定申報產品主要性能指標是否高于或達到國家、行業或企業標準的要求。 |
實物質量水平高于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5分)、達到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4分)、達到企業標準(3分)、達不到產品標準(0分)。 |
5 |
|
|
||||||||||
2.3 |
質量管理 |
先進質量管理方法 |
導入先進質量管理方法(如:卓越績效模式、全面質量管理、精細化管理、精益生產、5S管理、六西格碼等)。 |
推行先進質量管理方法3種以上(5分),2種(4分),1種(3分),無(0分)。 |
5 |
|
|
||||||||||
體系認證 |
質量體系認證、環境體系認證、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HACCP或ISO22000認證、GAP認證等。 |
體系認證3種以上(4分),2種(3分),1種(2分),無(0分)。 |
4 |
|
|
||||||||||||
重點企業 |
申報企業列入“兩金(金象金牛)”、“雙高(高科技、高成長)”或“三強(質量強、標準強、品牌強)”培育企業 |
列入培育得2分,未列入0分。 |
2 |
|
|
||||||||||||
2.4 |
管理人員 |
質量管理人員培訓 |
企業內質量管理人員接受質量知識培訓情況。 |
按比例折算得分,最高不超過3分。 |
3 |
|
|
||||||||||
首席質量官 |
是否有首席質量官任命文件。 |
有(2分),無(0分) |
2 |
|
|
||||||||||||
2.5 |
產品監督抽查 |
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 |
對近三年省、市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進行考核。 |
連續三年合格(4分),連續二年合格(3分)。 |
4 |
|
|
||||||||||
2.6 |
環境保護 |
環境保護情況 |
企業生產過程中環境保護執行情況。 |
企業環境保護執行情況良好(3分)、環境保護執行情況一般(2分)、環境保護執行情況差(0分)。 |
3 |
|
|
||||||||||
2.7 |
安全生產 |
安全生產情況 |
企業消防設施是否齊全、特種設備運行是否安全等情況。 |
企業安全生產情況良好(3分)、安全生產情況一般(2分)、安全生產情況差(0分)。 |
3 |
|
|
||||||||||
三、效益評價(20分) |
3.1 |
利稅狀況 |
企業納稅總額 |
按同類產品申報企業納稅總額排名,二年加權評分。 |
第1名(4分),第2名(3.5分),第3名(3分),依次類推。 |
4 |
|
|
|||||||||
企業凈利潤 |
按同類產品申報企業凈利潤排名,二年加權評分。 |
第1名(4分),第2名(3.5分),第3名(3分),依次類推。 |
4 |
|
|
||||||||||||
企業凈利潤增長率 |
按同類產品申報企業凈利潤增長率排名,二年加權評分。 |
第1名(4分),第2名(3.5分),第3名(3分),依次類推。 |
4 |
|
|
||||||||||||
3.2 |
效益水平 |
企業成本費用利稅率 |
按同類產品申報企業凈成本費用利稅率排名,二年加權評分。 |
第1名(2分),第2名(1.5分),第3名(1分),依次類推。 |
2 |
|
|
||||||||||
總資產貢獻率 |
按同類產品申報企業總資產貢獻率排名,二年加權評分。 |
第1名(2分),第2名(1.5分),第3名(1分),依次類推。 |
2 |
|
|
||||||||||||
全員勞動生產率 |
按同類產品申報企業全員勞動生產率排名,二年加權評分。 |
第1名(2分),第2名(1.5分),第3名(1分),依次類推。 |
2 |
|
|
||||||||||||
質量損失率 |
按同類產品申報企業質量損失率排名,二年加權評分。 |
第1名(最低)(2分),第2名(1.5分),第3名(1分),依次類推。 |
2 |
|
|
||||||||||||
四、發展評價(20分) |
4.1 |
新產品 |
新產品產值率 |
按申報企業新產品產值率情況計分。 |
新產品產值率提高2個百分點以上的(4分)、1個百分點以上的(3分)、1個百分點以下的(2分)、下降的(0分)。 |
4 |
|
|
|||||||||
4.2 |
研發投入 |
研發投入 |
對用于研究與發展的投入費用與銷售收入的比重進行評價。 |
產品研發費用占銷售額收入比例達到2%以上(3分)、達到1%以上(2分)、不到1%(1分)。 |
3 |
|
|
||||||||||
4.3 |
自主知識產權 |
專利、標準 |
申請報產品是否獲得有效期內的專利,是否參與國家、行業(地方)標準制定。 |
企業有發明專利或參與起草國家、行業標準2分/項(4分)、有實用新型專利或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1分/項(3分)、外觀設計專利0.5分/項(2分),最高不超過4分。 |
4 |
|
|
||||||||||
4.4 |
高新技術產品、科技進步獎等情況 |
申報產品是否獲高新技術產品、重點新產品、火炬計劃項目、科技進步獎等。 |
獲市級及以上(4分)、縣級(2分)、無(0分)。 |
4 |
|
|
|||||||||||
4.5 |
品牌宣傳 |
媒體或廣告宣傳 |
申報產品在主要媒體、城市廣告等方面的宣傳情況。 |
省級及以上主要媒體或高速公路沿線進行廣告宣傳的(2分)、市級以上主要媒體或縣級以上中心城市進行廣告宣傳的(1分)。 |
2 |
|
|
||||||||||
4.6 |
證書 |
各種榮譽證書 |
企業獲得榮譽證書情況。 |
省級及以上(3分)、市級(2分)、縣級(1分)。 |
3 |
|
|
||||||||||
備注 |
|
||||||||||||||||
附件3: |
|
||||||||||||||||
2017年湖州名牌專業評價記錄表(農業產品) |
|
||||||||||||||||
申報產品名稱: 申報企業名稱: 總得分: |
|
||||||||||||||||
類別 |
序號 |
評價項目 |
評價內容 |
評價要點 |
評價標準 |
標準分 |
評定分 |
評價記錄 |
|
||||||||
|
|||||||||||||||||
一、市場評價(25分) |
1.1 |
國內市場水平 |
申報產品2015年、2016年年銷售額 |
對統計部門提供的申報產品2015年、2016年年銷售額進行評價,2015年、2016年年銷售額得分按0.3、0.7的權重加權平均。 |
年銷售額2000萬元以上(8分)、1500萬元以上(7分)、1000萬元以上(6分)、500萬元以上(5分)。 |
8 |
|
|
|
||||||||
申報產品2016年年銷售量增長情況 |
對統計部門提供的申報產品2016年年銷售量增長情況進行評價。 |
2016年銷售量增長率8%以上(4分)、增長率5%以上(3分)、增長率1%以上(2分)、增長率小于1%(1分)。 |
4 |
|
|
|
|||||||||||
1.2 |
出口創匯水平 |
申報產品出口量及銷售額 |
對海關部門提供的企業出口數量及出口額情況進行評價。 |
出口創匯20萬美元以上(2分)、有出口創匯(1分)、無(0分)。 |
2 |
|
|
|
|||||||||
1.3 |
規模水平 |
企業規模 |
是否農業龍頭企業。 |
省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5分)、市級農業龍頭企業(4分)、縣級農業龍頭企業(3分)。 |
5 |
|
|
|
|||||||||
1.4 |
顧客滿意度 |
顧客滿意度測評 |
企業內部開展顧客滿意度調查情況。 |
開展自查并滿意度高(6分)、一般(4-5分),低(2-3分)、未開展(0分)。 |
6 |
|
|
|
|||||||||
二、質量評價(35分) |
2.1 |
種(養)殖規模 |
種(養)殖基地 |
是否有相應規模的種植、養殖基地。 |
種(養)殖基地規模大(3分)、一般(2分)。 |
3 |
|
|
|
||||||||
2.2 |
實物質量水平 |
產品標準 |
申請產品是否有標準,是否為現行有效標準并貫徹執行。 |
有產品標準且備案(3分)、有標準無備案(2分)、無(0分)。 |
3 |
|
|
|
|||||||||
技術操作規程 |
是否有相應的生產技術操作規程。 |
有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并有效執行(3分)、有規程但執行不嚴(2分)、無(0分)。 |
3 |
|
|
|
|||||||||||
申請產品主要性能指標 |
根據近三年的產品質量檢測報告,判定申請產品主要性能指標是否符合標準的要求。 |
實物質量水平高于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6分)、達到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4-5分)、達到企業標準(3分)、達不到產品標準(0分)。 |
6 |
|
|
|
|||||||||||
2.3 |
質量管理 |
管理體系的建立與運行 |
是否建立了質量管理體系,并能有效運行。 |
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并有效運行(5分)、全面實施質量管理但未認證(4分)、有質量管理但運行欠佳(1-3分) |
5 |
|
|
|
|||||||||
2.4 |
質量誠信制度建設 |
產品質量檢驗、售后服務、質量追溯等制度 |
企業是否有專職質量檢驗人員、是否建立售后服務網點、“三包”情況、是否建立質量追溯制度、是否開展質量誠信自律等情況。 |
質量誠信制度建設情況很好(5分)、建設情況較好(4分)、建設情況一般(3分)、建設情況差(2分)。 |
5 |
|
|
|
|||||||||
2.5 |
質量管理人員 |
質量管理人員培訓 |
企業內質量管理人員接受質量知識培訓情況。 |
按比例折算得分,最高不超過2分。 |
2 |
|
|
|
|||||||||
2.6 |
環境保護 |
環境保護 |
企業生產過程中環境保護情況。 |
企業環境保護執行情況完善(4分)、環境保護執行情況一般(2-3分)、環境保護執行情況差(0分)。 |
4 |
|
|
|
|||||||||
2.7 |
安全生產 |
安全生產 |
企業近三年內安全生產情況。 |
企業安全生產情況良好(4分)、安全生產情況一般(2-3分)、安全生產情況差(0分)。 |
4 |
|
|
|
|||||||||
三、效益評價(15分) |
3.1 |
利稅 |
申請產品利稅總額 |
對稅務部門提供的利潤、國稅、地稅情況進行評價。 |
2016年度產品利稅200萬元以上(4分)、100萬元以上(3分)、50萬元以上(2分)。 |
4 |
|
|
|
||||||||
稅收營業收入占比 |
企業稅收營業收入占比情況進行評價。稅收營業收入占比=稅收/營業收入×100%。 |
稅收營業收入占比高(3分)、一般(2分)、低(1分)。 |
3 |
|
|
|
|||||||||||
3.2 |
成本費用 |
成本費用利潤率 |
對申報產品效益情況進行評價。其中:成本費用利潤率=利潤總額/成本費用總額×100%。 |
成本費用利潤率高(4分)、一般(2-3分)、差(1分)。 |
4 |
|
|
|
|||||||||
3.3 |
總資產水平 |
總資產貢獻率 |
對申報產品的總資產貢獻率和納稅情況對比同類農業產品進行評價。其中:總資產貢獻率=(利潤總額+稅金總額+利息支出)/平均資產總額×100%。 |
總資產貢獻率高(4分)、一般(2-3分)、差(1分)。 |
4 |
|
|
|
|||||||||
四、發展評價(25分) |
4.1 |
新產品 |
新產品產值率 |
對新產品產值率對比同類農業產品進行進行評價。其中:新產品產值率=當年新產品產值/當年工業總產值×100%。 |
新產品產值率高(3分)、一般(2分)、差(1分)。 |
3 |
|
|
|
||||||||
4.2 |
自主知識產權 |
專利、標準 |
申請報產品是否獲得有效期內的專利,是否參與縣級以上標準制定,企業產品標準是否自我公開聲明。 |
有專利2分/項、參與標準制定2分/項,產品標準自我公開聲明2分/項,最高不超過4分。 |
4 |
|
|
|
|||||||||
4.3 |
農業標準化 |
標準化園區 |
申報產品或原料是否來自標準化園區或基地。 |
獲市級以上(4分)、縣級(3分)、無(0分)。 |
4 |
|
|
|
|||||||||
4.4 |
發展方向 |
促進農業發展 |
申請產品發展方向是否有利于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以及農業產業化發展。 |
效益農業、特色農業和外向型農業發展方向明顯(4分)、一般(3分)、差(1分)。 |
4 |
|
|
|
|||||||||
4.5 |
品牌宣傳 |
媒體或廣告宣傳 |
申報產品在主要媒體、城市廣告等方面的宣傳情況。 |
省級以上主要媒體或高速公路沿線進行廣告宣傳的(2分)、市級以上主要媒體或縣級以上中心城市進行廣告宣傳的(1分)。 |
2 |
|
|
|
|||||||||
4.6 |
證書 |
農產品認證證書 |
申請產品是否獲得有機、綠色、無公害等農產品證書。 |
有機農產品(4分)、綠色農產品(3分)、無公害農產品(3分)、無(0分)。 |
4 |
|
|
|
|||||||||
各種榮譽證書 |
企業是否獲得榮譽證書情況。 |
省級及以上(4分)、市級(3分)、縣級(2分)、無(0分)。 |
4 |
|
|
|
|||||||||||
備注 |
|
|
|||||||||||||||
|
附件4: |
||||||||||||||||
2017年湖州名牌專業評價記錄表(服務業產品) |
||||||||||||||||
申報產品名稱: 申報企業名稱: 總得分: |
||||||||||||||||
類別 |
序號 |
評價項目 |
評價內容 |
評價要點 |
評價標準 |
標準分 |
評定分 |
評價記錄 |
||||||||
一、市場評價(30分) |
1.1 |
國內市場水平 |
2016年營業收入 |
對統計部門提供的申請產品2015年營業收入進行評價。 |
按照服務業分行業申報條件評價 |
7 |
|
|
||||||||
2016年營業收入增長率 |
對申請產品2015年營業收入增長情況進行評價。 |
營業收入增長率高于10%(3分)、增長率高于5%(2分)、增長率高于1%(1分) |
3 |
|
|
|||||||||||
行業排名 |
申報服務產品營業收入市內同行業排名。 |
同行業排名第一(3分)、同行業排名前三(2分)、同行業排名前十(1分) |
3 |
|
|
|||||||||||
1.2 |
規模水平 |
總資產規模 |
對企業總資產規模進行評價。 |
企業總資產規模大(5分)、一般(2分)、。1分)。 |
5 |
|
|
|||||||||
經營面積 |
對企業經營面積進行評價。 |
企業經營面積大(3分)、一般(2分)、。1分)。 |
3 |
|
|
|||||||||||
連鎖店數量 |
企業開設連鎖店情況或網點設置情況。 |
3個以上(3分)、2個(2分)、1個(1分)、無(0分)。 |
3 |
|
|
|||||||||||
1.3 |
顧客滿意度 |
顧客滿意度測評 |
評價企業內部開展顧客滿意度調查情況。 |
滿意度高(6分)、一般(4分),低(3分)、未開展(0分)。 |
6 |
|
|
|||||||||
二、質量評價(30分)
|
2.1 |
企業標準化 |
服務標準(規范) |
企業是否有統一的服務標準(規范),按服務標準(規范)提供服務情況評價。 |
有且齊全(6分)、有但不全(3-4分)、無(0分) |
6 |
|
|
||||||||
2.2 |
管理體系 |
質量管理體系 |
是否建立了質量管理體系,并能有效運行。 |
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并有效運行(5分)、全面實施質量管理但未認證(4分)、有質量管理但不全(1-3分) |
5 |
|
|
|||||||||
2.3 |
其他體系、質量管理方法 |
是否建立了標準、計量、環境、安全及行業等認證體系,導入各種質量管理方法,并能有效運行。 |
通過3個以上并有效運行(3分)、通過2個并有效運行(2分)、通過1個并有效運行(1分) |
3 |
|
|
||||||||||
2.4 |
質量管理人員 |
質量管理人員培訓 |
企業內質量管理人員接受質量知識培訓情況。 |
按比例折算得分,最高不超過2分。 |
2 |
|
|
|||||||||
2.5 |
售后服務 |
售后服務、投訴情況 |
企業售后服務、投訴受理情況。 |
售后服務、投訴受理很好(6分)、售后服務、投訴受理較好(4-5分)、售后服務、投訴受理一般(3分) |
6 |
|
|
|||||||||
2.6 |
環境保護 |
環境保護 |
企業生產過程中環境保護情況。 |
企業環境保護執行情況完善(4分)、環境保護執行情況一般(2-3分)、環境保護執行情況差(0分)。 |
4 |
|
|
|||||||||
2.7 |
安全生產 |
安全生產 |
企業近三年內安全生產情況。 |
企業安全生產情況良好(4分)、安全生產情況一般(2-3分)、安全生產情況差(0分)。 |
4 |
|
|
|||||||||
三、效益評價(15分) |
3.1 |
利稅 |
產品利稅總額 |
對稅務部門提供的利潤、國稅、地稅情況進行評價。 |
同類服務產品利稅總額高(4分)、一般(3分)、低(1分) |
4 |
|
|
||||||||
稅收營業收入占比 |
企業稅收營業收入占比情況對比同類服務產品進行評價。稅收營業收入占比=稅收/營業收入×100%。 |
稅收營業收入占比高(3分)、一般(2分)、低(1分)。 |
3 |
|
|
|||||||||||
3.2 |
成本費用 |
成本費用 |
對申報企業效益情況對比同類服務產品進行評價。其中:成本費用利潤率=利潤總額/成本費用總額×100%。 |
成本費用利潤率高(4分)、一般(2-3分)、差(1分)。 |
4 |
|
|
|||||||||
3.3 |
總資產水平 |
總資產貢獻率 |
對申報產品的總資產貢獻率和納稅情況對比同類服務產品進行評價。其中:總資產貢獻率=(利潤總額+稅金總額+利息支出)/平均資產總額×100%。 |
總資產貢獻率高(4分)、一般(2-3分)、差(1分)。 |
4 |
|
|
|||||||||
四、發展評價(25分) |
4.1 |
企業文化 |
企業文化建設 |
是否注重企業文化建設,是否有自身獨特的企業文化理念,如店面裝飾、服務、表演等。 |
文化底蘊深厚的(3分)、一般(2分)、差(1分)。 |
3 |
|
|
||||||||
4.2 |
宣傳培訓 |
媒體或廣告宣傳 |
申報服務在主要媒體、廣告等方面的宣傳情況。 |
省級以上主要媒體進行廣告宣傳的(3分)、市級以上主要媒進行廣告宣傳的(2分)、縣級以上主要媒體進行廣告宣傳的(1分)。 |
3 |
|
|
|||||||||
員工培訓 |
是否經常性對員工進行培訓,員工整體素質情況。 |
好(3分)、一般(2分)、差(1分) |
3 |
|
|
|||||||||||
4.3 |
企業服務標準 |
企業服務標準 |
參與制修訂國家、行業、地方服務標準情況 |
企業參與制修訂國家服務標準、行業或地方服務標準(4分)、制定企業服務標準(3分) |
4 |
|
|
|||||||||
4.4 |
創新服務 |
創新項目 |
1、特色服務項目創新情況。 |
每年5個以上(5分)、4個(4分)、3個(3分)、2個(2分)、1個(1分)、無(0分)。 |
5 |
|
|
|||||||||
4.5 |
榮譽 |
所獲榮譽 |
企業有效期內的各類所獲榮譽。 |
省級及以上(4分)、市級(3分)、縣級(2分)、無(0分)。 |
4 |
|
|
|||||||||
品牌建設 |
企業是否獲得著名商標、名牌、中華老字號等。 |
省級及以上(3分)、市級(2分)。 |
3 |
|
|
|||||||||||
備注 |
|
|||||||||||||||
附件5: |
||||||||||||||||
2017年湖州名牌專業評價記錄表(區域塊狀產業) |
||||||||||||||||
申報產品名稱: 申報企業名稱: 總得分: |
||||||||||||||||
類別 |
序號 |
評價項目 |
評價內容 |
評價要點 |
評價標準 |
標準分 |
評定分 |
評價記錄 |
||||||||
一、市場評價(25分) |
1.1 |
產業規模水平 |
主導產品2015年、2016年總銷售額 |
對統計部門提供的主導產品2015年、2016年總銷售額進行評價,2015年、2016年總銷售額得分按0.3、0.7的權重加權平均。 |
年銷售額50億元以上(8分)、30億元以上(7分)、20億元以上(6分)、10億元以上(5分)。 |
8 |
|
|
||||||||
主導產品2016年總銷售量增長情況 |
對統計部門提供的主導產品2016年總銷售量增長情況進行評價。 |
總銷售量增長率8%以上(4分)、增長率5%以上(3分)、增長率1%以上(2分)、增長率小于1%(1分)。 |
4 |
|
|
|||||||||||
主導產品市場份額 |
對行業主管部門提供的主導產品占全國或全省同類產品市場份額情況進行評價。 |
占全國同類產品市場份額25%或全省40%以上(5分)、全國20%或全省30%以上(4分)、全國15%或全省20%以上(3分)、全國5%或全省10%以上(2分) |
5 |
|
|
|||||||||||
1.2 |
出口創匯水平 |
主導產品出口量及出口額 |
對海關部門提供的區域塊狀內主導產品出口量及出口額情況進行評價。 |
出口創匯3000萬美元以上(4分)、1500萬美元以上(3分)、500萬美元以上(2分)、500萬美元以下(1分)。 |
4 |
|
|
|||||||||
出口創匯率居全省同類產業集群位次 |
對行業主管部門提供的主導產品出口創匯率全省排名情況進行評價。 |
出口創匯率居全省同類產業集群前兩位次(4分)、前五位次(3分)、前八位次(2分)。 |
4 |
|
|
|||||||||||
二、質量評價(30分) |
2.1 |
標準情況 |
產品和原材料執行標準情況 |
對主導產品或原材料所執行各類標準水平的評價。 |
主導產品或原材料執行標準達到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水平(4分)、達到或超過國家標準水平(3分)、達到或超過行業標準水平(2分)。 |
4 |
|
|
||||||||
聯盟標準制定及實施情況 |
對塊狀內企業聯盟標準制定數量以及普及率的評價。 |
制定聯盟標準5項以上并普及率80%以上(5分)、制定2項以上并普及率50%以上(3-4分)、制定1項以上并普及率20%以上(2-3分)。 |
5 |
|
|
|||||||||||
采標率 |
規模以上企業主導產品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比率。 |
50%以上(5分)、45%(3分)、40%(2分)。 |
5 |
|
|
|||||||||||
2.2 |
實物質量水平 |
主導產品質量各級監督抽查情況 |
對主導產品各級質量監督抽查情況的評價。 |
國家級監督抽查合格率100%,省級98%以上(5分)、國家級、省級95%以上(4分)、省級、市級90%以上(3分)。 |
5 |
|
|
|||||||||
2.3 |
質量管理 |
先進質量管理方法推廣情況 |
規模以上企業有效導入質量管理方法比率。 |
75%以上(3分)、65%(2分)、50%(1分)。 |
3 |
|
|
|||||||||
規模以上企業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比率。 |
50%以上(3分)、45%(2分)、40%(1分)。 |
3 |
|
|
||||||||||||
規模以上企業有效導入5S管理比率。 |
40%以上(3分)、35%(2分)、30%(1分)。 |
3 |
|
|
||||||||||||
重點骨干企業有效導入卓越績效模式比率。 |
40%以上(2分)、30%(1分)、20%(0.5分)。 |
2 |
|
|
||||||||||||
三、品牌效益評價(20分) |
3.1 |
品牌建設情況 |
區域品牌宣傳推廣情況 |
主導產品在主要媒體、城市廣告等方面的宣傳情況。 |
省級以上主要媒體或高速公路沿線進行廣告宣傳的(3分)、市級以上主要媒體或縣級以上中心城市進行廣告宣傳的(2分)。 |
3 |
|
|
||||||||
3.2 |
名牌產品規模 |
名牌產品數量 |
浙江名牌以及湖州名牌產品數量。 |
浙江名牌5個以上(5分)、浙江名牌3個以上(4分)、浙江名牌1個或湖州名牌5個以上(3分)、湖州名牌4個以下(2分)。 |
5 |
|
|
|||||||||
名牌產品產值比重 |
對市級以上名牌產品銷售產值占集群同類產品總銷售產值比重情況進行評價。 |
50%以上(5分)、40%以上(4分)、30%以上(3分)。 |
5 |
|
|
|||||||||||
3.3 |
企業利稅情況 |
區域塊狀內企業利稅總額 |
對稅務部門提供的利潤、國稅、地稅情況進行評價。 |
2016年度主導產品利稅6億元以上(4分)、4億元以上(3分)、2億元以上(2分)。 |
4 |
|
|
|||||||||
稅收營業收入占比 |
企業稅收營業收入占比情況進行評價。稅收營業收入占比=稅收/營業收入×100% |
稅收營業收入同類申報產品占比高(3分)、一般(2分)、低(1分)。 |
3 |
|
|
|||||||||||
四、發展評價(25分) |
4.1 |
自主知識產權 |
自主品牌 |
對區域內企業自主品牌擁有情況進行評價。 |
自主品牌產品在產業總量中的比重達到80%以上(4分)、60%以上(3分)、40%以上(2分)。 |
4 |
|
|
||||||||
標準制修定以及專利獲得 |
企業參加行業、國家以及國際標準制修訂情況以及主導產品獲得專利情況。 |
同類產業集群內各類標準制修訂數量多,獲得專利數量多(4分),一般(3分),少(2分)。 |
4 |
|
|
|||||||||||
4.2 |
研發 |
新產品 |
新產品研制和開發情況。 |
每年新產品研制種類多且產值率高(3分)、種類多,產值率一般(2分)、種類一般且產值率一般(1分)。 |
3 |
|
|
|||||||||
研發投入 |
研發總投入占產業集群銷售總收入比重。 |
產品研發費用占銷售額收入比例達到2%以上(2分)、達到1%以上(1分)、不到1%(0.5分)。 |
2 |
|
|
|||||||||||
4.3 |
產業配套服務建設情況 |
技術開發中心或科技創新服務中心 |
建立區域技術開發中心或科技創新服務中心情況、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情況。 |
已建立省級以上區域技術開發中心或科技創新服務中心(3分)、已建立市級區域技術開發中心或科技創新服務中心(2分)、已建立縣區級區域技術開發中心或科技創新服務中心(1分)。 |
3 |
|
|
|||||||||
專業市場或營銷網絡 |
產業專業市場或營銷網絡建設情況、信息服務網絡建設情況。 |
有全國知名大型專業市場,營銷網絡健全,信息網絡平臺有較高知名度(3分)、有全省知名專業市場,營銷網絡基本健全和信息網絡平臺有一定知名度(2分)、有或正在建設的專業市場和信息網絡平臺、營銷網絡基本健全(1分)。 |
3 |
|
|
|||||||||||
行業協會 |
行業協會建設情況。 |
已建立行業協會并很好運行(3分)、已建立行業協會,運行情況一般(2分)、正在建立行業協會(1分)。 |
3 |
|
|
|||||||||||
政府支持 |
相關文件出臺情況 。 |
相關文件齊全(3分)、不全(2分)、無(0分)。 |
3 |
|
|
|||||||||||
|
附件6:
(封面)
產品名稱:
企業名稱:(蓋公章)
所 在 地: 縣(區) 鄉鎮(街道)
填表日期 年 月
說 明
一、基本版式要求
1、一個產品對應一份材料。
2、所有申請材料一律使用統一的申請表。使用標準A4紙(210mm×297mm),雙面打印。申請表封面及封底統一使用藍色,不采用硬皮材質,沿長邊裝訂。
3、材料內容采用仿宋四號字體,頁碼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頁,位于頁腳的外側。
4、在材料側脊由上到下打印申報產品的名稱、商標和企業名稱。
5、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復印件或圖形掃描件,應保證內容清楚。
二、填表說明
1、表1 由申報湖州工業或農業名牌產品的企業填寫,表2由申報湖州服務名牌的企業填寫。表中欄目內容如空缺,填寫“無”或用“/”表示;欄目如留空太小,可另附詳細材料說明。
2、表1-2、表2-2中“申報產品顧客滿意度”情況,可以用近兩年省或市有關調查機構的評價結果,也可以用企業自身開展顧客滿意度調查的材料。
3、表3 中:推薦理由主要填寫:
◆申報產品的實物質量水平評價(指產品的主要性能指標與國內外先進水平的對照情況);
◆申報產品近三年監督抽查是否合格的情況;
◆對申報企業質量管理狀況的評價意見;
◆對申報企業安全生產、清潔生產、自主創新、可持續發展情況的評價意見。
4、申報傳統文化特色名牌產品,須在封面“產品名稱”后面加括號標注“傳統文化特色產品”。證明材料中應注明申報產品專用品牌的生產歷史及見證材料。
5、有關指標解釋:
a、企業成本費用利稅率(%)
=(利潤總額+稅金總額)/成本費用總額Í100%
b、總資產貢獻率(%)
=(利潤總額+稅金總額+利息支出)/平均資產總額Í100%
c、全員勞動生產率
=(工業增加值/全部職工平均人數 )×(12/累計月數)×100%
d、質量損失率
=(內部損失成本+外部損失成本)/工業總產值×100%
e、新產品產值率(%)
=當年新產品產值/當年工業總產值Í100%
目 錄
一、企業申報湖州名牌產品綜述 ……………………………… |
第 頁 |
二、表1-企業基本情況表(工業、農業產品)………………… |
第 頁 |
三、表2-企業基本情況表(服務產品)………………………… |
第 頁 |
四、表3-縣區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推薦意見 ………………… |
第 頁 |
五、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或掃描件)……………………… |
第 頁 |
1.企業全貌、申報產品生產線及申報產品的照片 ……… |
第 頁 |
2.企業營業執照及注冊商標證書 ………………………… |
第 頁 |
3.其他基本證書(包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證書、食品生產許可證證書、3C認證證書、計量器具、特種設備等制造許可證證書、出口質量許可證證書、其他強制性認證或許可產品證書等) …………………………………… |
第 頁 |
4.縣區級以上統計部門出具的近二年銷售額證明 ……… |
第 頁 |
5.縣區級以上稅務部門(國稅、地稅部門)出具的近二年納稅額證明 ……………………………………………… |
第 頁 |
6.獲名牌產品證書…………………………………………… |
第 頁 |
7. 列入金象金牛、雙高或三強培育企業證明 ……………… |
第 頁 |
8. 獲政府質量獎、卓越績效管理達標或精細化管理示范企業證書或證明……………………………………………… |
第 頁 |
9.獲著名商標證書…………………………………………… |
第 頁 |
10.獲中華老字號證書 ……………………………………… |
第 頁 |
11.獲市重點骨干企業、市農業龍頭企業、市服務業優強企業證書 …………………………………………………… |
第 頁 |
12.獲有機、綠色或無公害農產品證書 …………………… |
第 頁 |
13. 體系認證(包括有效期內的質量體系認證、環境體系認證、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HACCP或ISO22000認證、GAP認證等)…………………………………………… |
第 頁 |
14.有效期內的專利清單及證書 …………………………… |
第 頁 |
15.縣級以上質監部門出具的申報產品采標證書或采標證明、申報產品執行標準首頁復印件 …………………… |
第 頁 |
16.申報產品近二年主要性能指標檢測報告(食品提供近三年的質量監督抽查報告) ……………………………… |
第 頁 |
17.質量專業技術人員清單及職業資格證書………………… |
第 頁 |
18.企業近二年有關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 |
第 頁 |
19.企業參加地方、行業以及國家標準制修訂的證明材料… |
第 頁 |
20.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 |
第 頁 |
21.企業獲技術(研發)中心證書 ………………………… |
第 頁 |
22.高新技術產品、火炬計劃項目、新產品證書 ………… |
第 頁 |
23.科技進步獎證書 ………………………………………… |
第 頁 |
24.申報產品獲節能產品、環保產品證書 ………………… |
第 頁 |
25.顧客滿意度測評報告……………………………………… |
第 頁 |
26.首席質量官任命文件……………………………………… |
第 頁 |
27.申報傳統文化特色名牌產品文字說明及相關證明材料… |
第 頁 |
28.小微企業中行業“隱形冠軍”的相關證明材料……………… |
第 頁 |
29.申報農業名牌產品種植或養殖基地規模證明 …………… |
第 頁 |
30.政府頒發的其他榮譽證書 ………………………………… |
第 頁 |
31.申請表表1、表2中有關需附件說明的文字材料…………… |
第 頁 |
|
|
|
|
申報湖州名牌產品綜述
(限3000字左右)
(企業簡介、申報產品主要特性及用途、市場開拓、產品質量、技術創新、注冊商標、品牌建設、標準體系建設、人才隊伍建設、經濟效益、環境效益等情況。) |
表1-1 企業基本情況表(工業、農業產品)
企業名稱 |
|
||
詳細地址 |
|
||
企業注冊資金 |
|
企業代碼(或社會信用代碼) |
|
企業法人代表 |
|
聯系電話及手機 |
|
聯系人 |
|
聯系電話及手機 |
|
申報產品名稱 |
|
行業代碼(4位)及名稱 |
|
申報產品注冊商標名稱 |
|
申報產品商標注冊人及注冊時間 |
|
是否行業“隱形冠軍” |
|
是否傳統文化特色產品 |
|
是否列入金象金牛培育企業 |
|
獲政府質量獎稱號級別、時間 |
|
是否列入“雙高”培育企業 |
|
是否卓越績效管理驗收達標企業 |
|
是否列入“三強” 培育企業 |
|
獲精細化管理示范企業級別、時間 |
|
強制性認證或許可證書名稱及獲證時間 |
|
獲名牌產品級別、時間 |
|
獲著名商標級別、時間 |
|
獲中華老字號級別、時間 |
|
獲高新技術企業級別、時間 |
|
獲企業技術(研發)中心級別、時間 |
|
獲工業行業龍頭骨干企業、重點骨干企業級別、時間 |
|
獲農業龍頭企業級別、時間 |
|
承擔農業標準化示范項目級別、時間 |
|
獲有機、綠色或無公害農產品名稱、時間 |
|
表1-2 企業基本情況表(工業、農業產品)
評價指標及評價內容 |
2015年 |
2016年 |
||
一
市場評價 |
總體水平 |
申報企業總銷售額(萬元) |
|
|
申報產品總銷售額(萬元) |
|
|
||
出口 創匯水平 |
申報企業出口額(萬美元) |
|
|
|
申報產品出口額(萬美元) |
|
|
||
企業規模水平 |
企業總資產規模(萬元) |
|
|
|
種植或養殖基地規模 |
|
|
||
顧客評價 |
申報產品顧客滿意度 |
|
|
|
二
質量評價 |
實物 質量 水平 |
申報產品執行的標準及標準水平 |
(填寫申報產品執行標準的編號、名稱)(采標證書或證明) |
|
申報產品的實物質量指標 |
(填寫申報產品主要質量指標的名稱和檢測值) |
|||
質量 保證 能力 |
企業質量保證體系建設情況 |
(用附件說明) |
||
企業售后服務情況 |
(用附件說明) |
|||
體系認證(包括質量體系認證、環境體系認證、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HACCP或ISO22000認證、GAP認證等) |
|
|||
企業內中高級職稱人數 |
(用附件列清單) |
|||
企業內通過質量管理知識培訓人數 |
(用附件列清單) |
|||
企業設立首席質量官情況 |
(附首席質量官任命文件) |
|||
企業職工總數 |
|
表1-3 企業基本情況表(工業、農業產品)
評價指標及評價內容 |
企業實際情況 |
||||
|
|
企業導入卓越績效模式、全面質量管理、精細化管理、精益生產、5S管理、六西格碼、FEMA、QFD、DOE、TRIZ、業務流程重組、(QCC)品質管理圈、防錯法、甘特圖、網絡圖、顯著性分析、方差分析、回歸分析、實驗設計、統計過程控制、KPI績效管理等各種有效的質量管理方法情況 |
(填寫導入質量管理方法的名稱及時間)(附相關證明材料,如:與相關咨詢機構簽訂技術服務合同的復印件) |
||
三
效益評價 |
利稅狀況 |
內 容 |
2015年 |
2016年 |
|
企業利稅狀況(萬元) |
企業納稅總額 |
|
|
||
企業凈利潤總額 |
|
|
|||
企業凈利潤增長率 |
|
|
|||
效益水平 |
企業成本費用利稅率(%) |
|
|
||
總資產貢獻率(%) |
|
|
|||
全員勞動生產率(萬元/人) |
|
|
|||
質量損失率(%) |
|
|
|||
四
發展評價 |
研發投入 |
企業新產品產值率(%) |
|
|
|
企業研發費用占總銷售收入比重(%) |
|
|
|||
自主知識產權 |
申報產品獲得科技進步獎情況 |
(填寫獲獎名稱、等級、年份) |
|||
申報產品獲高新技術產品、火炬計劃項目、新產品等情況 |
(填寫項目名稱、等級、年份) |
||||
申報產品獲得專利名稱及項數 |
(填寫專利名稱、項數) |
||||
企業參加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制修訂情況 |
(填寫參加制定標準級別、名稱、時間) |
||||
品牌宣傳 |
在主要媒體、城市廣告等方面的宣傳情況 |
(附件說明) |
|||
主要榮譽 |
政府頒發的其他榮譽證書 |
(填寫證書名稱、頒發單位、時間) |
表2-1 企業基本情況表(服務產品)
企業名稱 |
|
||
詳細地址 |
|
||
企業注冊資金 |
|
企業代碼(或社會信用代碼) |
|
企業法人代表 |
|
聯系電話及手機 |
|
聯系人 |
|
聯系電話及手機 |
|
申報服務產品名稱 |
|
行業代碼(4位)及名稱 |
|
申報產品注冊商標名稱 |
|
申報產品商標注冊人及注冊時間 |
|
企業內通過質量管理知識培訓并獲證的人數 |
|
企業職工總數 |
|
企業取得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持有的相關證照情況 |
(填寫有效期內證照名稱、發證時間) |
||
服務過程經營或使用屬于國家強制管理產品情況 |
(用附件說明) |
||
企業實施服務標準化工作情況 |
(填寫企業所執行的服務標準或規范編號、名稱) |
||
企業參與地方、行業、國家標準制修訂情況 |
(填寫企業參與制修訂服務行業標準級別、名稱、時間) |
||
有效期內的體系認證情況 |
(填寫證書名稱、認證范圍、認證時間、發證機構) |
||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情況 |
(用附件說明) |
||
品牌建設情況 |
(填寫獲著名商標、中華老字號等品牌名稱、級別、時間) |
||
售后服務管理制度 |
(填寫售后服務管理制度建設、服務流程設置、售后服務熱線等) |
||
特色服務項目創新 |
(填寫特色服務項目名稱,具體用附件說明) |
||
商業模式創新情況 |
(填寫企業在移動互聯、云計算、云平臺、三網融合、電子商務、產業鏈(價值鏈)協同發展、創意營銷等商業模式創新情況) |
||
獲榮譽、證書、標志情況 |
(填寫所獲榮譽、證書、標志名稱及年份) |
||
采用何種先進質量管理方法 |
(如卓越績效模式、5S管理、6σ管理、精益管理等) |
表2-2 企業基本情況表(服務產品)
年 份 評價指標及評價內容 |
2015年 |
2016年 |
||
企業總營業收入(萬元) |
|
|
||
申報產品營業收入(萬元) |
|
|
||
申報產品營業收入市內同行業排名 |
|
|
||
企業經營面積(平方米) |
|
|
||
連鎖店或網點設置情況(家) |
|
|
||
企 業 利稅狀況 |
企業納稅總額(萬元) |
|
|
|
企業利潤總額(萬元) |
|
|
||
申報產品利稅狀況 |
申報產品納稅總額(萬元) |
|
|
|
申報產品利潤總額(萬元) |
|
|
||
企業規模 |
總資產(萬元) |
|
|
|
其中固定資產(萬元) |
|
|
||
企業成本費用利稅率(%) |
|
|
||
企業總資產貢獻率(%) |
|
|
||
申報服務產品顧客滿意度(%) |
|
|
||
申請服務及企業廣告宣傳費用(萬元) |
|
|
||
申報服務產品投訴情況 |
全年投訴數(件) |
|
|
|
投訴受理滿意解決數(件) |
|
|
||
表3 縣區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推薦意見
負責人: (蓋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7:
(封面)
申報區域名牌名稱:
主導產品名稱:
申請機構(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說 明
一、版式要求
1.申報材料裝訂成冊,不分上下冊。
2.申報材料一律使用統一的申請表,頁面為標準A4 紙(210mm×297mm),雙面打印。申請表封面及封底統一使用藍色,不采用硬皮材質,沿長邊裝訂。
3.材料內容采用四號仿宋字體,頁碼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頁,位于頁腳外側。
4、在材料側脊由上到下打印申報區域名牌的名稱、商標和申請機構名稱。
5.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復印件或圖形掃描件,應保證內容清楚。
二、填寫要求
1.若表中填寫位置不夠,可以另附詳細材料,并在表中注明頁碼。
2.表2中“產品和原材料執行標準情況”欄目是指產業集群所有的最終產品和采用的原材料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的情況。對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的,是指產業集群內的企業制定并執行行業協會標準或企業聯盟標準的情況。
3.表3推薦意見包括:產業和產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相關法律法規情況,主導產品實物質量近三年監督抽查和出口商品檢驗情況,自主創新能力建設情況,行業協會建設情況和產業集群所在政府推進區域品牌建設情況等。
4.有關指標解釋:
成品出口外匯凈收入-原料外匯成本
出口創匯率(%)= ×100%
原料外匯成本
其中,原料外匯成本是進口的CIF價,出口外匯凈收入是出口的FOB價。
目 錄
一、申報湖州區域名牌綜述 ……………………………………………… |
第 頁 |
二、表1 基本情況 ……………………………………………………… |
第 頁 |
三、表2 申報及綜合評價表 …………………………………………… |
第 頁 |
四、表3 縣區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推薦意見 ……………………… |
第 頁 |
五、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或掃描件)……………………………… |
第 頁 |
1、申報組織法人資格證書…………………………………………… |
第 頁 |
2.注冊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證書 ………………………………… |
第 頁 |
3.獲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證書 ……………………………………… |
第 頁 |
4.縣區級以上統計部門出具的銷售總量、銷售總額證明 … |
第 頁 |
5.海關或外匯管理部門出具的出口總量、出口總額證明 … |
第 頁 |
6.縣區級以上國稅部門出具的納稅總額證明………………… |
第 頁 |
7.縣區級以上地稅部門出具的納稅總額證明………………… |
第 頁 |
8.執行的產品標準和原材料標準首頁復印件………………… |
第 頁 |
9.獲省、市、縣區政府質量獎證書 …………………………… |
第 頁 |
10.獲浙江名牌產品、湖州名牌產品證書 …………………… |
第 頁 |
11.主導產品獲科技獎勵證書 …………………………………… |
第 頁 |
12.區域內重點骨干企業導入卓越績效管理模式相關證明(如與相關咨詢機構簽訂相關技術服務合同的復印件) … |
第 頁 |
13.產業聯盟標準制定實施情況 ………………………………… |
第 頁 |
14.為主制修訂國家、行業、地方標準復印件………………… |
第 頁 |
15.獲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 |
第 頁 |
16.新產品證書(省級以上)……………………………………… |
第 頁 |
17.發明專利證書……………………………………………………… |
第 頁 |
18.區域所在政府實推進區域品牌建設的有關文件(領導機構、實施方案、推進計劃等) ……………………………… |
第 頁 |
19.申請表表1、表2中有關需附件說明的文字材料……… |
第 頁 |
申報湖州區域名牌綜述
(5000字左右)
(介紹產業集群創建區域名牌的基本情況,重點是近二年的生產經營、市場開拓、產品質量、商標注冊、品牌建設、自主創新、產業效益、產業發展和政府推動、配套服務體系建設、監管體系建設、行業協會建設和實施名牌培育質量提升工程等情況。)
|
表1 基本情況
申請機構名稱 |
|
||
通 訊 地 址 |
|
||
法定代表人及電話 |
|
聯系人及電話 |
|
申報區域名牌名稱 |
|
主導產品名稱 |
|
主導產品種類 |
|
||
注冊集體商標名稱 |
|
何時注冊 |
|
注冊證明商標名稱 |
|
何時注冊 |
|
獲得地理標志 產品名稱 |
|
獲得保護時間 |
|
是否屬于 安全認證(CCC) 管理的產品 |
|
獲得安全 認證情況 |
|
是否屬于食品 質量安全(QS) 市場準入管理的產品 |
|
獲得食品質量 安全市場準入 (QS)情況 |
|
是否屬于工業 產品生產許可證 管理的產品 |
|
獲得工業產品 生產許可證情況 |
|
是否屬于制造 計量器具許可證 管理的產品 |
|
獲得制造計量 器具許可證情況 |
|
是否屬于特種 設備制造許可證 管理的產品 |
|
獲得特種設備 制造許可證情況 |
|
是否屬于出口 質量許可證 管理的產品 |
|
獲得出口質量 許可證情況 |
|
是否屬于出口 食品衛生注冊登記 管理的產品 |
|
獲得出口食品衛生注冊登記情況 |
|
表2-1 申報數據及綜合評價表
評價指標及評價內容 |
2015年 |
2016年 |
||
一
市 場 評 價 |
產 業 規 模 水 平 |
主導產品銷售總量 |
|
|
主導產品總銷售產值 (萬元) |
|
|
||
占全省同類產品市場 份額(%) |
|
|
||
占全國同類產品市場 份額(%) |
|
|
||
出 口 創 匯 水 平 |
主導產品出口量 |
|
|
|
主導產品出口額 (萬美元) |
|
|
||
出口創匯率(%) |
|
|
||
居全省同類產業集群 位次 |
|
|
||
二
質 量 評 價 |
實 物 質 量 水 平 |
規模以上企業產品和原材料執行標準情況 |
|
|
企業參加行業、國家以及國際標準制修訂情況 |
|
|||
主導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合格率(%) |
|
|
||
主導產品質量省級定期監督檢查合格率(%) |
|
|
||
主導產品質量市級專項監督抽查合格率(%) |
|
|
表2-2 申報數據及綜合評價表
評價指標及評價內容 |
2015年 |
2016年 |
||
二
質 量 評 價 |
企 業 質 量 基 礎 |
規模以上企業有效導入質量管理方法比率(%) |
|
|
規模以上企業主導產品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比率(%) |
|
|
||
規模以上企業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比率(%) |
|
|
||
規模以上企業有效導入5S管理比率(%) |
|
|
||
重點骨干企業有效導入卓越績效模式比率(%) |
|
|
||
三
品 牌 評 價 |
品 牌 建 設 情況 |
區域品牌宣傳推廣情況 |
|
|
區域品牌知名度和美譽度情況 |
|
|||
自主品牌產品在產業總量中的比重 |
|
|
||
國際知名品牌引入情況 |
|
|||
名 牌 產 品 規 模 |
獲浙江名牌產品、湖州名牌產品情況 |
|
||
獲省、市、縣區政府質量獎情況 |
|
|||
市級以上名牌產品銷售產值占集群同類產品總銷售產值比重(%) |
|
表2-3 申報數據及綜合評價表
評價指標及評價內容 |
2015年 |
2016年 |
||
四
效 益 評 價 |
企業 獲 利 情 況 |
企業利潤總額(萬元) |
|
|
利潤總額增長率(%) |
|
|
||
企 業 納 稅 情 況 |
企業納稅總額(萬元) |
|
|
|
納稅總額增長率(%) |
|
|
||
五
發 展 評 價 |
產業集聚情況 |
企業總數 |
|
|
規模以上企業數量 |
|
|
||
生產要素集聚情況 |
|
|||
建立區域技術開發中心或科技創新服務中心 情況 |
|
|||
新產品研制和開發情況 |
|
|||
主導產品獲得專利情況 |
(附專利號、專利類型、獲得日期、專利簡單描述等內容列表) |
|||
主導產品獲得科技獎勵情況 |
(附主導產品獲獎勵名稱、時間等內容列表) |
|||
研發總投入(萬元) |
|
|
||
占產業集群銷售總收入比重(%) |
|
|
表2-4 申報數據及綜合評價表
評價指標及評價內容 |
2015年 |
2016年 |
||
五
發 展 評 價 |
產 業 配 套 服 務 建 設 情 況 |
聯盟標準制定與實施情況 |
(填寫是否已制定聯盟標準、標準名稱、實施日期、實施目標與推廣工作計劃等。) |
|
規上企業實施聯盟標準比例或使用地理標志保護標志企業比例(%) |
|
|
||
相關產業或產業鏈的發展情況及緊密程度 |
|
|||
產業專業市場或營銷網絡建設情況 |
|
|||
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情況 |
|
|||
信息服務網絡建設情況 |
|
|||
行業協會建設情況 |
|
|||
政府支持 |
政府相關文件 |
(列出文件名稱、文號等) |
表3 縣區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推薦意見
負責人: (蓋公章)
年 月 日 |
抄送:湖州市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各成員單位
湖州市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4月26日印發
抄送:湖州市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各成員單位
湖州市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4月26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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